机构财务援助专业人员应在履行其职责的各个方面始终保持专业行为的模范标准, 具体来说,包括与以任何方式参与学生经济援助的任何实体的所有交易, 不管这些实体是否参与了政府赞助的, 补贴, 或受管制的活动.

在这样做的过程中,财务援助专业人员将确保:

  1. 财务援助人员不得为个人利益或可能被视为利益冲突而采取任何行动.
    1. 经济援助办公室的员工不会向自己或其直系亲属提供援助. 工作人员将把这项任务留给机构指定的人员, 为了避免出现利益冲突.
    2. 如果提供了首选贷方列表, 它将在没有任何偏见的情况下编制,并仅为就读该机构的学生提供利益. 有关贷款人和贷款条件的信息将是透明、完整和准确的. 选定优先贷款机构的完整过程将全面公开披露. 借款人不会被自动分配给任何特定的贷款人.
    3. 借款人对贷款机构的选择不会被拒绝, 阻碍, 或者被机构不必要地拖延, 即使该贷款人不在该机构的首选贷款人名单上.
    4. 没有多少现金, 礼物, 任何经济援助申请人(或其家庭)的经济援助工作人员应接受超过最低金额的福利。, 或来自与该机构有业务往来或寻求与该机构有业务往来的任何实体(包括咨询委员会或董事会的服务,超出了与此类服务直接相关的合理费用的报销范围)。.
  2. 财政援助办公室提供的信息是准确的, 无偏见的, 并不反映出于实际或潜在的个人利益而产生的偏好.
  3. 院校奖励通知和/或其他院校提供的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该机构的出勤成本的各个组成部分的细目, 指定所有可能的收费.
    2. 明确每项奖励的标识,表明援助的类型.e. 赠与援助(补助金、奖学金)、工作或贷款.
    3. 每个奖项的续期要求.
  4. 所有必需的消费者资料均显示在机构网站的显著位置和任何印刷材料上, 容易识别和找到, 并标注为“消费者信息”.
  5. 财务援助专业人员将向他们的机构披露任何参与, 兴趣, 或与该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任何实体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
  6. 财务援助专业人员将避免采取任何他或她认为违反法律的行动, 监管, 或者他或她所服务的学生和家长的最大利益.
与我们联系.

我们可以回答您的问题并帮助您开始.

财政援助办事处
电话:(406)496-4223
传真:406-496-4705
学生成功中心,3室.126